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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5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15日在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九届一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护航鄂城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自觉服务好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鄂城“一城三区”建设,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坚持把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等重点项目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完善常驻检察服务站、驻派出所检察室、驻村巡回检察官三级载体,把检察服务工作引向深入,做到更好。一是高度重视预防征地拆迁领域的贪渎犯罪,到燕矶镇等空港核心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5次。二是在杨叶派出所、凤凰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室,把服务非公经济、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空港核心区。三是制定《关于设立派驻检察服务站的实施意见》,在燕矶镇设立常驻检察服务站,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控告申诉、线索举报等检察服务。四是加大驻村巡回检察官制度落实力度,目前已在鄂城新区、花湖经济开发区、泽林镇等3个乡镇6个村设立了驻村服务点,努力实现航空都市核心区域检察服务全覆盖。

    服务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安全、扰乱经济秩序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66人;依法惩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盗抢生产设施设备等恶势力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11人,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三类人员[①],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1人。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批捕金融诈骗、假冒商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危害社会诚信的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34人;立案查办资源出让、工程建设、国家投资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2人,促进公平竞争、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服务精准脱贫攻坚。一是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脱贫攻坚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继续抓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6,提出检察建议16件,严惩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二是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对涉及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对口帮扶,按照“班子成员+党支部+贫困户”扶贫模式,明确脱贫目标,专班责任到人,整合内外资源,整体协同推进,所有对口扶贫户实现全面脱贫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严惩刑事犯罪。配合公安机关“霹雳行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持快审快结,保质保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9868人,批准逮捕386613人,同比上升52.19%81.9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371075人,提起公诉515793人,同比上升30.91%36.78%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放火、爆炸、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10人;注重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嫌疑人114人,起诉106人,保持维护稳定高压态势;配合加强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安宁。

    二是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重点打击损害人民群众“业教医保养”[②]等方面权益违法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21人,查办其背后的职务犯罪4人,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依法开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立案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8人,起诉66人;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犯罪的同时,开展帮教转化、检察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精心组织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促进培育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符合条件的轻微犯罪依法落实从宽处理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133236人、不起诉2428人;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符合当事人和解法定条件的案件,促进和解并进行监督21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健全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机制,拓展受理接待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2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8件,化解信访积案3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法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确有生活困难的5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区检察院连续年被评为全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受理各类案件线索39条,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525人,大案1515人,占60%。其中立办贪贿案件1919人,同比增长21.75%,立办渎职案件66人,同比增长20%。清理2014-2017年线索49件。注重转变侦查模式,坚持“贪渎并查”,盯住关键事,找准关键人,以点带面,查办窝案串案99人。加强和规范指定管辖、交办等工作,强化统一组织指挥和侦捕诉协调配合,理性、平和、文明办案水平得到提升。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办理区纪委移交案件44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将反腐关口前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创新预防教育形式,充分运用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旧媒体加强预防宣传,运用流动检察服务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 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共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9,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5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4次,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40余项。

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追加逮捕55,追加起诉12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0;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人、不起诉 1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加强诉讼违法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6份,对各诉讼环节违法情形,及时依法监督纠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格局,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羁押期限、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1人(次),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18次。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办理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4件,同比增长33%,发出检察建议18份。依法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立案2件,移送起诉1件。依法开展行政活动监督11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与其它司法机关的配合,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有力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本院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聚焦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类政治理论学习52次。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新发展3名预备党员。

    加强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开展检察工作法治化全员培训2次,对2016年以来执法办案中存在执法理念偏差、规范化不够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整治在侦查取证、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继续强化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讯问询问管理,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办案纪律,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认真抓好全员岗位培训,积极参加区委和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21期,培训300人次。开展“领学”“晨读”“晚习”等活动,推行青年干警“业余学习群”活动,实行青年干警导师制,新老干警“一对一”传、帮、带,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实战训练、文体比赛、军事日等活动,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继续开展“书香满机关”、“网络联干警”、“影视展形象”等文化育检活动,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采用11篇。区检察院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科技强检,检察信息化不断完善,检察装备不断优化,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进一步融合,支撑功效不断显现。切实加强检务保障,在党委重视政府支持下,“两房”建设项目进度稳步推进,检务保障水平得到提升。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按照“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标准,努力建设新型检察院

    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扎实抓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对交办事项、议案,做到领导挂帅、专班办理、按时办结、及时回复;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先后2次专题报告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适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进展;健全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制,采取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经常性联系,真诚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把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3件,参加公开审查、见证搜查、观摩审讯等活动,发挥他们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六、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激发检察发展内生活力

    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省级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完成,计入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各项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到位。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建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不同形式的基本办案组织;院内设机构按照七部制新模式运行;采用“检察长——检察官”两级指挥指令模式,实现扁平化管理;构建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明确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和责任,通过强化司法管理、完善业绩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检察官权责统一,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司法体制改革效果初步显现,一线力量得到充实,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司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

    继续抓好检察工作改革。积极推行检务公开改革,打造检察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多媒体查询五位一体的新媒体矩阵,检务公开实现从事务性公开到案件信息公开、司法结果静态公开到司法过程动态公开、单向宣告公开到双向互动公开三大转变,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39件、法律文书413份,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70余人(次);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贯彻中政委“三个文件”[③],健全诉访分离、终结退出审查、司法救助等机制,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连续十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相关文件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细致做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力配合职能划转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清理积压案件、在办案件结案和未立案件线索移交,确保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鄂城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 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加强领导、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全区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型案件研究不够深入,检察司法服务手段还有待创新创优。二是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办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观念和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和今后的司法实践需要。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检察人员对现代科技发展的认识水平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亟待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认真谋划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等新时代检察工作思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水平,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服务鄂城“一城三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党中央理论上拓展的新境界、实践上作出的新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上来,自觉在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紧盯鄂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进程中,反映在司法领域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的新动向,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突出办案重点,跟进法律服务。继续创新检察服务方式方法,为航空大都市建设助力。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切实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快审快结保质保量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及时有力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国防利益、公共安全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犯罪。密切关注和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更加注重从根本上、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倾听和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自觉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围绕执法司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继续完善和落实“两法衔接”机制。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不断探索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继续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将程序公正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检察发展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提升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快案件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平台机制。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六)全面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坚持遵循规律,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高检院、省院安排部署的一系列改革工作,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调整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格局。继续落实好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等各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力度,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各位代表!全区已经站上新的历史起点,美好发展前景催人奋进,服务保障大局、展示检察担当时不我待。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服务鄂城“一城三区”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鄂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注 释

 



[①]涉嫌犯罪的企业三类人员11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检察机关注重增强审查逮捕工作效果,慎重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科技人员。

[②]“业教医保养”:即就业、教育、医疗、保险、养老。

[③]中政委涉法涉诉“三个文件”:《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