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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2018年,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和市院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 顾大局 谋发展 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建设过硬队伍,打牢基层基础,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新时代鄂城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把自觉服务好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护航鄂城“一城三区”建设。

突出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继续完善检察服务站、驻派出所检察室、驻村巡回检察官“三级载体”,把服务非公经济、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空港核心区,努力实现航空都市核心区域检察服务、检察监督全覆盖。目前,在燕矶镇设立了常驻检察服务站,在森林公安局、杨叶派出所、凤凰派出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在鄂城新区、花湖经济开发区、泽林镇等3个乡镇6个村设立了驻村巡回检察官服务点。

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严厉惩治各种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破坏林地公益诉讼案件1件,积极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是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坚持把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依法批捕2337人,起诉82135人。同时,办案中运用民事、刑事等法律手段综合施策,尽可能帮助投资者减轻损失。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每名员额检察官挂点1-2个创新、创业企业,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解读法律政策,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方面,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脱贫攻坚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以精准法律监督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对涉及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设立专项扶贫资金,按照“班子成员+党支部+贫困户”扶贫模式,坚持经常性开展对口帮扶,并将巩固成果与继续攻坚相结合,“既输血又造血”,防止已经脱贫的群众返贫。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在维护稳定中助力保障民生

高度重视影响平安鄂城建设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严惩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持快审快结,保质保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8661人,批准逮捕3234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9714人,提起公诉462732人。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放火、爆炸、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32人,起诉15人;注重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嫌疑人116人,起诉79人,保持维护稳定高压态势。

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开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立案监督,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 9人,起诉32人;配合加强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安宁。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犯罪的同时,开展帮教转化、检察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精心组织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促进培育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22人、不起诉13;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健全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等机制,处理涉检信访案件4件,拓展受理接待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6人次;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11次,监督纠正脱管24件24人,其中发出纠违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20份,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办理国家司法求助类案件4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公正司法中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纠正漏捕55人,追加起诉4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诉讼违法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0份,对各诉讼环节违法情形,及时依法监督纠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动 “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1件41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加强强制医疗程序违法违规案件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件。首次开展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案件审查42人,决定核查39件,非法证据排查3件3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办理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法院采纳4件。其中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依法改判。依法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立案17件,起诉2件。依法开展行政活动监督9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与其它司法机关的配合,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有力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四、以“零容忍”态度利剑扫黑除恶,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下重拳、严打击、精办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涉恶类案件61100人,批准逮捕5689人,不捕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类案件32105人,全部并案提起公诉共计1393人(分案1人,撤回1人),已判决765人,追诉漏犯2人。其中,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熊某某等人涉黑案,已于2018年6月14日依法提起公诉,8月8日开庭审理,31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及时出台《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和进一步强化检察官队伍管理等内容,为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能,在办案期限上体现“从快”,在文书制作上体现“繁简分流”,在办案要求上体现“从严”,确保扫黑除恶检察环节不梗阻;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侦查等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严格审查标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依法规范办案,确保不枉不纵,精准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治氛围。一方面,及时上报案情。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多次把提前介入、审查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向区委和市院汇报,确保重大事项、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另一方面,营造舆论氛围。注重追求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宣传板报等途径,发布和转发相关典型案例、政府文件,多渠道宣传上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政策精神,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治氛围。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重自强,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聚焦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载体,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类政治理论学习51次。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新发展3名预备党员。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建设,认真抓好全员岗位培训,积极参加区委和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21期,培训300人次。开展“领学”“晨读”“晚习”等活动,推行青年干警“业余学习群”活动,实行青年干警导师制,新老干警“一对一”传、帮、带。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实战训练、文体比赛、军事日等活动,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继续开展“书香满机关”、“网络联干警”、“影视展形象”等文化育检活动。本院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严鹏同志获2013-2017年度湖北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加强检察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科技强检,检察信息化不断完善,检察装备不断优化,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进一步融合,支撑功效不断显现。切实加强检务保障,稳步推进“两房项目”建设力度。2月9日,“两房”主体工程封顶。目前处于装饰装修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实现全面竣工,春节前投入使用。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按照“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标准,努力建设新型检察院。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扎实抓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对交办事项、议案,做到领导挂帅、专班办理、按时办结、及时回复;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采取网络互动、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参与公开审查、案件评查、观摩审讯等检务活动6场(次)。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55人,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

    六、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激发检察发展内生活力

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省级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完成,计入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建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不同形式的基本办案组织;院内设机构按照“五部一局”模式平稳运行;构建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明确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和责任,通过强化司法管理、完善业绩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检察官权责统一。司法体制改革效果初步显现,一线力量得到充实,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司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

继续抓好检察工作改革。积极推行检务公开改革,实行“互联网+检务”新模式,打造检察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多媒体查询五位一体的新媒体矩阵,依法依规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375件、重要案件信息14件、法律文书718份,在微信平台上为律师办理申请案件信息公开账户137人次,保障公众对检察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诉访分离、终结退出审查、司法救助等机制,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后续工作。完善转隶期间人事关系、编制、固定资产等管理办法,确保人员、资产、设备划转工作顺利衔接、平稳进行。同时,积极与监察机关协商,确定线索移送的范围和方式、建立案件联合调查制度和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台账登记和线索管理以及保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平稳移交案件线索。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新时代鄂城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常态、新形势,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检察司法服务手段还有待创新创优,检察服务保障全区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之后,检察干警的思想观念和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和今后的司法实践需要,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办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之后,如何积极有效发挥检察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这些,都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现实发展难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9,本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理念变革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聚焦党建抓严抓细、监督做优做强、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佳绩、争第一,全面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鄂城加快建设“一城三区”、奋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航空新城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践行“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理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坚持强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理论上拓展的新境界、实践上作出的新部署。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思路举措,打牢检察人员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勇于担当顾大局,积极服务鄂城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服务航空大都市建设。围绕加快推进“航空城”“生态城”“科学城”建设和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及时介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砖霸”、“沙霸”所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净化建设发展环境。继续完善检察服务站、驻派出所检察室、驻村巡回检察官“三级载体”,把服务非公经济、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空港核心区,努力实现航空都市核心区域检察服务、检察监督全覆盖。二是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要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加强风险评估,加强办案指导,确保打得准、打得稳,防止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二要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定点村精准帮扶措施,加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工作。三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促进受损生态修复。三是坚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要加大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力度。继续落实“鄂检十条”,突出惩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违法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及非公企业的刑事案件,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要积极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对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扎实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依法经营。三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打击侵害农村集体产权、诈骗涉农财政资金、制售伪劣农资、冒用农业品牌、侵害农民利益等犯罪,保护新型农业经济和土地、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扫黑除恶护稳定,着力推进平安法治鄂城建设一是全力深化平安鄂城建设。深度参与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加大防范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的力度,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安全观,依法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人民安全。高度重视中美贸易摩擦等经济领域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对办理涉及相关企业案件,慎重选择办案节点和方式,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维护经济安全。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政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认真贯彻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围绕在“打击上除恶务尽、把关上依法审慎、打‘伞’上主动坚决、治理上综合施策”四项重点,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不降格处理,不拔高凑数,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下重拳、严打击、精办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三是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建立并运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紧贴群众需求,建好“两个平台”,完善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网下一体化、一揽子、一站式服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维稳与维权相统一。加强未成年检察工作,聚焦重点、创新载体、扩大影响,努力实现“小舞台唱大戏”。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让典型案件成为全民法治课。

立足办案谋发展,做强做实法律监督工作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捕诉监一体化改革。按照高检院、省市院部署,以后将按照案件类型设立专业化办案机构或办案组,实行一类案件由一个机构或一个办案组负责,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织或一个检察官一办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点围绕“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繁简分流、诉讼监督”五个方面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审查批捕工作要以“少捕慎捕”为导向,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降低审前羁押率,反对构罪即捕,防止捕捕诉监合一后的逮捕扩大化。审查起诉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核心,全面提升审查、讯问、调查复核、适用法律、指控犯罪等方面的水平,避免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三要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要继续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沟通协调为总基调,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十分明确、严格的规范和程序。二是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明确路径,按照市院要求,我们基层院侧重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二突出重点,紧紧抓住虚假诉讼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这两块“硬骨头”,实现民事检察工作破局。三转变方式,要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办案方式,转到强化证据意识,主动依职权调查核实,变“坐堂办案”为“主动调查”,提高案件办理精准度。四抓好协调,统筹抓好氏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促进均衡发展。五拓宽领域,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机制,细化监督范围、方式和程序;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运用监督智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三是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坚持质量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牢固树立共赢多赢理念,切实加强汇报、沟通、协调,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拓展线索来源,择其要者进入诉前程序,负责任地提起公益诉讼,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的统一。四是坚持敢用善用现有监督手段。一要提高抗诉精准性。要选择那些具有典型意义、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性的案件,抗诉一件可以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发挥对类案的案例指导作用。二要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要实行检察建议归口由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编号、核稿、行文制度,统一文书规范和出口。要建立健全检察建议抄送相关部门、公告、宣告、跟踪督促落实、集中通报等制度,增强检察建议刚性。

凝神聚力抓改革,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落地落细一是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基层院50人以下、51至100人、101人以上分别设置5、8、10个机构。本院在51人至100人之间,按照省院方案将实行八部制。我们要做好提前谋划,提前准备,摸清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配置、干警意愿、队伍结构等各项改革底数,做好机构改革的形势研判,一旦上级方案下发,就迅速执行到位,缩短机构改革的适应期,确保检察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三类人员”管理要规范。要加强员额管理,健全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绩效考核、退出等机制,积极推动落实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适应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强化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相关待遇,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司法行政入员队伍,畅通“三类人员”交流转任渠道。完善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制度及薪酬制度。牢固树立从优待检理念,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生活上体恤,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实践运行要顺畅。继续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尺子”作用,强化“倒逼”功能,确保新的办案机制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办案组织建设,细化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明确检察官必须承担的亲历性事项。绩效考核要完善。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评价体系,结果记入司法档案,作为决定员额进出、奖金分配、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办案监督管理要到位。加强办案流程监控、电子卷宗、统一业务系统规范管理等工作,全面开展案件质量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用好评查结果,输出优质的办案产品。三是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亮点。要有清醒地认识,做好充分准备,建立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下大气力简化文书和流程,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建立健全律师值班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律师合法权益,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保障机制。

(六)脚踏实地重自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政治轮训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强党支部、建好机关党总支、建硬院党组,建设一支合格党员队伍。突出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和示范引领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模范党员事迹宣讲,传递干事创业正能量。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检察文化艺术创作活动,用文化软实力提升队伍建设硬实力。

二是坚持不懈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要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盘活队伍的进取心和创造力。二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协管职能,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知识、专业、经历和年龄结构,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三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着力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对党忠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的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逐步配备40岁、35岁左右班子成员。四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按照市院部署,有计划的推动市区级院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加大系统外尤其是其他政法机关各层级干部交流力度。三是坚持不懈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进一步加强实战性实训式实用型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相对薄弱业务方面的专业化培训,注重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岗位竞赛一体推进,着力在实践中发现、挖掘和培养一批检察业务领军人才。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培训”,用好检察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弥补干警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升办案能力。要加强检察理论和应用研究,多出研究精品。着力提高司法警察专业素能和履职规范化水平,明确司法警察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协助职务犯罪侦查等任务,健全适应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的司法警察作用发挥机制。四是坚持不懈深化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改头换面反弹回潮,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始终保持正人先正己的警醒,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永葆生机、蓬勃发展。五是坚持不懈抓牢抓实检察基础建设。一要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立足鄂城实际,坚持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鄂城检察品牌,力争5年内分步骤分批次建设全省、全国先进院、特色院、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文明单位。二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坚持公用经费向办案一线、向履行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向“智慧检务”、向检察文化建设倾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建成并完善“两房”项目后期工程,充分发挥新“两房”作用,力争打造成全省标杆样板工程。突出需求导向,提高后勤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市场化水平,更好服务检察业务和机关干警。三提高智慧检务水平。积极拥抱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落实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升级检察涉密网、工作网、互联网等“三张网”,构建检察大数据、视频、语音“三朵云”,建设办案、管理、服务“三大智慧系统”,努力把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