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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31在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徐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届关心支持下,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决议,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主题教育和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斗争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扎实行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75件,同比上升16.4%。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20件,审查起诉案件602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件,公益诉讼案件41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37件。

一、以维护稳定为政治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安全护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2人,提起公诉683人,同比分别上升24.6%13%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严惩宗教领域犯罪案件,起诉13人。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诈骗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09136人。加大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起诉46人。严惩“黄赌毒”犯罪,起诉6481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平稳处理2.5”出租车群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喻某等人在仁建医院寻衅滋事案等系列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攻势不减。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780人,并案提起公诉786人。重大案件办理取得突破,14件市级以上督办黑恶案件11件由我院提起公诉。坚决“打伞破网”,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62条。深化“打财断血”,发出涉黑恶财产检察建议和补证提纲82份,提出涉黑恶财产处置意见140条。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改变公安机关涉恶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23人。面对912月办案洪峰期,我们顶住压力昼夜奋战,创造新的鄂城速度,实现了4个月内起诉黑恶案件468人。

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基层治理并重。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新收群众来信244,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做实以案释法,宣传片《江小检说法》在第四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进入全国30强。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送法上门350人次。加强典型案件发布,2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39份,1份检察建议参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依法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9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18名检察官任法制副校长,法治进校园300余人次,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东塔社区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教6人。依法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3人、附条件不起诉 6人。

二、以服务大局为自觉担当,精心护航高质量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护航鄂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套路贷”等犯罪1118人,办理银行业务经理冒用他人名义申请贷款民事检察专项监督案件8件,有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为脱贫攻坚助力,依法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3万元,为对口扶贫村送去会议桌椅、办公设备100余套。为美丽鄂城添彩,起诉偷排偷放污染物、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447人,其中熊某某等4人污染环境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

更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起诉1818人。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立检察官联系点18个。坚持在法律界限内搭建容错空间,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66人。对依法能不诉的,经公开听证程序听取民意,依法作不诉处理3件,该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转载推广,收到良好反响。

服务保障四城建设积极参与空港新城治安环境整治,起诉机场建设周边寻衅滋事犯罪16。深化服务产业名城,起诉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人。办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件,法治守护山水绿城。组织参与义务植树、扶贫助学、文明城市创建等社会公益性活动300余人次,为文明春城助力。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个。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9人,起诉88人,提前介入33人。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健康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严格落实纠防冤假错案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以及虽涉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捕235人,不起诉19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撤案24件,书面纠正违法活动57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18次,监督纠正脱管3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3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70人。依法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监督工作,纠正特赦报请不当案件1件。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坚持适度规模注重精准的原则,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规模稳步上升,受案31件,同比上升47.6%,办结33件,同比上升73.7%。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全部得到市检察院和区法院支持。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监督案件。对裁判正确、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2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途径,最大限度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认真开展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监督25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法院全部采纳。其中,通过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在土地拆违领域,发现法院未依法强制执行的案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份,追回国有资金180余万,确保司法公信力的实现。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查处和整改499家外卖订餐违法商家,查获价值4.95万元成人用品店违规产品。依法督促有关部门清运2.55万吨违规堆放十余年的建筑垃圾。依法追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164万元,追偿植被修复费用33.7万元。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办理英烈保护和安全生产两个等外领域的公益案件3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引擎动力,不断优化检察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改革部署,实化细化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完成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根据检察职能调整和专业化建设需求,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八加一”内设机构,即一至六部等六个业务部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和法警队三个综合部门。扎实做好职责调整、人员调配等相关工作,对拟调整人员开展任职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改革后各内设机构平稳健康运行。

实化细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三级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将137个事项决定权赋予检察官。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18名员额检察官全年办案数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68.6%。常态化坚持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5名入额院领导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07件。检察长带头办案3件,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出庭支持公诉1次。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查案件52件,将评定等次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的依据。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强化繁简分流,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做好当事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量刑协商、被害人矛盾化解、签署具结书等工作,减少社会戾气,提升司法效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43件,适用率达86.5%,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92.6%,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比率9.5%8.1%

着力保护律师执业权。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监督有关司法机关纠正5件。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275人次,免费为律师提供阅卷光盘350份。落实全市派驻值班律师工作办法,111名犯罪嫌疑人获得值班律师帮助。

五、以强基固本为发展保障,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牢记政治责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深化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读书班、专题研讨会、调研交流会等活动50余场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开展集中政治轮训活动,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创新业务建设。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带教制,常年开展领学、晨读、晚习等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办案办事能力,1名干警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表彰。完成国家级调研成果2篇,省级调研成果6篇,2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3份检察文书入选全省优秀文书。

严管厚爱并重。以系统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廉洁警示教育21严格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经费连续3年下降3%以上。认真落实省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贯彻市委作风整治行动部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三不”“四客”问题,完善制度15份,开展检务督察25次,查处通报问题4人次,不断培育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积极解决干部职级待遇历史遗留问题,新建机关食堂,举办迎新晚会,关心关爱干警工作生活。

建设智慧检务。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分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两房”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三远一网检察信息化数据大平台项目建设过半。数字化档案项目、侦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均已立项,预计今年年底全面建成。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建立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系机制,通过走访、调研、邀请视察等途径,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对面沟通。全面梳理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5个方面36条落实意见,逐一落实反馈。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079条、法律文书448份,重要案件信息31件,公正与否,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为全市5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一封信,报告全年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区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以法与情写就鄂城抗疫故事检察篇章,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

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创新“线上+线下”防控和服务模式,以枕戈待旦、坚守阵地的战斗状态,主动配合社区织密疫情“防护网”,工作成效被区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依法履职营造有利环境。2020年2月至4月,共对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侦查2件,受理审查逮捕3件6人,受理审查起诉2件3人,批准逮捕3人,起诉1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农药销售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

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不批准逮捕3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人,对情节轻微的涉疫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

各位代表!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将继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紧紧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要求,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健康发展,努力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检察服务,助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突出精准导向,切实把服务保障鄂城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各项检察工作。围绕打好“疫后综合症”的社会稳定战和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和民生保卫战,重点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达产、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等方面,跟进做实做细做优各项检察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以办好案履好职的实际行动,更好地为服务保障鄂城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围绕客观公正立场优化检察理念,推进“四大检察”提质增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创新做优刑事检察,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努力补强民事检察短板,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和对审判程序、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不断做实行政检察,落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解决“程序空转”突出问题。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活动,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乡村行”等专项工作。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设”落实,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

(三)围绕司法责任落实优化监督管理,推动监督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增强检察工作活力。加强扫黑除恶、捕诉一体、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教”、公益诉讼等方面一体化、专业化机制建设,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加强司法权运行监督。推进业务数据公开常态化,增强检察法律文书的规范性。突出办案信息化,用好“检答网”提升智慧检务运用能力。坚持“检察官主导+建用一体”的建设模式,加快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案件讨论等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实施步伐。

(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优化队伍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伟大的抗疫精神激励全体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持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持之以恒从严治检。继续坚持“一院一品,一部门一特色”,努力推出一些在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可复制、对推动工作有显著作用的亮点品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法律共同体相互配合与制约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性不够,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办案的“三个效果”仍有待强化。二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案-件比”中“件”数较高,审结率、精准量刑率相对较低,有些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民事检察还很薄弱,办案数量与法院同期办理的民商案件数量不相匹配。四是检察工作知晓度、参与度不高,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和作用认知度低,依靠群众全面开展法律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砥砺前行中认真解决